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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网络公司大部分都是“眼球经销”公司。他们所从事的经营活动,无外乎向网民提供多种无偿信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然后向商家“倒卖”眼球,以赚取广告费。广告收入成为众多网络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直到现在,许多网络公司的经营重点,仍然是绞尽脑汁吸引眼球,好像网络公司的竞争就是眼球资源之争。正因如此,不少专家甚至把网络经济定义为注意力经济,认为注意力资源是网络经济时代的主要经济资源,认为注意力经济是网络经济的主要特征。
所谓注意力资源,其实就是人们的时间资源和记忆力资源。众多的网络公司都把开发注意力资源作为主要商业模式,必会导致注意力资源的过度开采,其结果是注意力资源贬值,眼球会变得一文不值。
从北京东三环到首都机场18公里。每天去首都机场的过往乘客10万人。一路上如果只竖一个广告牌,则过往的乘客大部分会看一眼,而且能记得住。如果从东三环到首都机场每十米竖一个广告牌,则一路上共有1800个广告牌,即使所有乘客都目不转睛地扫射所有广告牌,大家也很难都记得住。可能记住其中的一个或十个。如果记住一个,则广告的有效率由原来的100%降到1/1800,即降到0.056%。如果记住十个,则广告的有效率降为0.56%。如果这1800个广告牌分属于1800个广告商,则每个广告商都会向客户表白,自己的广告牌有10万双眼球。虽然每家广告商都没有欺骗客户,但因对注意力资源的过度开采,导致眼球的有效率大大降低,其结果,或者是广告牌找不到客户(郑州、西安等许多城市机场路上大量空白广告牌就是例证),或者是每个广告牌的收费标准大幅度下降,一直降到广告商的收入低于成本。
上述例子很能证明许多网络公司的现状和未来。我接触不少网络公司的老总,他们都在炫耀自己网站的访问者有800万或1000万。这个数字让我震惊,《经济时报》的发行量大约50万份,每一版的广告收费10万元。如果一个网页的读者高达1000 万,相当于《经济时报》的20倍,则其一个版的广告费应该收到200余万元。而事实并非如此。许多网站的访问量并不少,但广告收入却少得可怜。为什么,因为就传统媒体来说,只有一份《经济时报》,只有一个中央电视台,而网络作为新媒体,就不是一两家网站,也不是几十家网站,而是成千上万的网站。也就是说,在网络时代,读者和观众将面临着数十万或数百万种“经济时报”,数百家或数万家“中央电视台”。然而,人们的眼球就那么多,人们的时间资源和记忆力资源就那么多。结果,每双眼球分摊到每个网站的时间越来越短。虽然每个网站都有1000万或800万不等的访问量,但这些眼球是稀释的眼球,有效率已大大降低。网站越多,争夺眼球的竞争越激烈,眼球资源就越稀释。就整个网络社会来讲,眼球收入总量可能会增加,但每个网络公司的眼球收入会越来越少。
广而告之还是直奔主题
广告即广而告之,其特点是向需要某种信息和不需要该种信息的人广泛发布信息。你明明没有胃病,他也没完没了地向你发布“三九胃泰”的信息;你明明不需要补钙,他让你每天都花大量宝贵的时间去接收“中国人全部缺钙”的宣传。
与广而告之不同的是,信息的个性化服务。什么叫信息的个性化服务?即只向那些需要某种信息的人发布该种信息;而对于那些不需要该种信息的人,则不要去骚扰他们。
随着网络的发展,在信息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方面一个突出的变化,就是个性化生产和个性化消费取代广而告之,消费者都不再受无用信息(自己所不需要的信息都是无用信息)的骚扰。这一变化将会通过以下两条途径实现:
第一条途径:信息的分类越来越细化,而信息的分类越细化,广而告之的意向就越小。
信息的特点是,分类越细,对用户越有针对性,就越具有个性化的特征。比如,图书馆有一万册书,如果没有分类,读者要找其中的任何一本,可能要将一万册书全部搜寻一遍;如果将其分为十大类,读者只要寻找其中的十分之一,即一千册;如果将其分为100小类,读者只要搜寻其中的百分之一,即100册,其余9900册书的书架,读者看都不会看一眼,他会按照分类指引,直奔他所需要的这100本,从中找出自己所需要的那一本。报纸也一样,如果没有分类,读者要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不得不从头读到尾。
现在,有些报纸一天出几十个版,从头看到尾,对多数读者来讲是不可能的。于是,编辑部便通过信息分类,将不同的信息分印成多种专版,比如汽车专版、房屋专版。今天我要买车,只关心有关卖车的信息,我就直奔汽车专版;老张要买房,他只关心有关卖房的信息,他就直奔房屋专版,一天的房屋专版也有几个版,几个版都看下来,也要花不少时间。要提高信息的针对性,还要做进一步细分。比如,按照地域分,分成北三环北片,北三环南片,东三环东片,东三环西片等;或者,按照房价,每平方米5000元的房屋分成一类,每平方米6000元的分成一类。
无论报纸、期刊还是电话号码簿,受篇幅的限制都很难将信息分得那么精确,更重要的是不能用不同的方式,对同一信息进行不同的分类。而电脑的版面或篇幅,远远超过任何一种报纸和期刊,它可以对同一种信息按不同的标准任意细分下去。所谓分类标准,也就是用户对某种产品的需求类型。分类标准越细越多,信息对用户就越有针对性,越是具有个性化特征。
对信息的细化分类,本质上是冲击广告的。信息的分类越细,广而告之的空间就越小,对广告的冲击就越大。
有的报纸一天只出8个版,所有的信息都分为8大类,则其中广而告之的成分就比较多。比如,它将股票、房产、汽车等都作为一类,读者往往要查看一大堆自己所不需要的信息,包括上市公司的信息、车展的信息等。这种信息对他来讲就是广而告之的信息,好不容易才找到自己所需要的信息(买北三环北部,价格在每平方米5000元的房)。
有的报纸一天出16个版。它就有可能专门开辟一个房产版,介绍房屋买卖、房地产政策、房市评说等方面的信息。这时想买每平方米5000元售价的买房者就不会受有关汽车、上市公司等方面信息骚扰,即有关汽车、上市公司等方面的所谓广告,就由于信息的细分而排除在他的视野之外。但他仍然要看一些广告,比如宣传某些楼盘或房屋开发公司的广告,在其中寻找关于每平方米5000元售价的房产信息,因为他仍需要通过一些无用的信息,才能找到他需要的信息。如果有的报纸一天出100个版,其中专门开辟一个版介绍每平方米售价5000元的房屋,或者,有一份专门介绍北京房屋的报纸,其中就每平方米售价5000元的房屋开辟专版,则这个买房者在找到他所需要的信息之前,所接受的无用信息(即广告)就更少了。
信息细分是网络公司的生存基础
信息的细分,对传统媒体来讲,受到成本 的严重制约。一张综合类报纸,如果将所有信息分成100个类别,每个类别每天出一个专版,报纸一天出100个版,对多数用户来说,可能只看其中的一个版,剩余的99个版则成了他看这一版不得不付出的代价。如果为了进一步做好对用户的个性化服务,将每天的信息分成200个类别,即成200个版,则读者不得不多付199个版的订报费的代价,而这199个版对他来说是废纸,因为其中的信息对他来说毫无价值。
互联网由于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信息细分与用户信息成本加重的矛盾,从而也就能通过信息的细分,将用户所不要的信息(即广而告之的信息)从他们的视野中删去。
信息的订制取代信息的批量化传播。传统媒体,无论报纸、电视还是广播,一个重要特点是信息的批量生产、批量传播。在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与信息的消费者之间,信息的生产者、传播者是上帝,而信息的消费者则是信息的奴隶,后者只能被动接受信息。一个电视剧,即使每隔十分钟播一段广告,每段广告长达几分钟甚至十多分钟,消费者只能默默的忍受,因为他毫无发言权,也毫无反抗的能力。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订制信息将会成为信息生产和信息消费的重要方式。比如一位县长每天要花3个小时找网络信息,在这3个小时内,一般情况下他希望了解多项内容,如重要的国际新闻、重要的国内新闻、县域经济新情况、新经验、球赛等。他会雇佣一家网上信息公司,该公司每天按时将县长所需要的信息传到他的邮箱。经过一段时期的磨合,该信息公司会让县长越来越满意。所谓满意,即他所需要的信息都能得到,且信息的质量高,有用性强,而该县长不需要的信息绝对不会进入他的邮箱,绝对不会对县长造成信息骚扰,否则县长会炒该信息公司的鱿鱼,另聘别的信息公司。而县长的父母、夫人和孩子每天从网上获取信息的时间和内容都不一样。因此,他们也会像县长一样,分别聘请不同的信息公司,登陆不同的网站下载自己需要的信息。
带宽问题解决之后,网上不仅能传文字和图片,还能传声音和动画。这样,电脑屏幕与电视屏幕就没有什么显著差别,唯一的差别是电视画面的清晰度比电脑更高。上述县长和他家人所需要的信息,有的适合于用文字,有的适合于用图片,有适合于动画。信息公司会根据信息传播的需要,该用动画的编动画,该用文字的编文字,该用声音的编声音,这样,在他们上网消费信息的这几个小时内,报纸、广播、电视就会融为一体。
县长一家五口人可能需要5个编辑部,因为他们所需要的信息差异很大。中国其他所有的家庭同样如此。这样,整个社会就会出现成千上万个编辑部,或者说成千上万个信息公司。一个编辑部或一个信息公司,就是一个信息生产商。他们分别雇佣或多或少的专业性人才,广泛收集信息,或者与众多的信息网站建立信息批发关系,然后根据客户的需要,将这些信息分别生产成多种风格,特色的个性化产品,然后通过打包,按时传到每个消费者的视野里。信息公司将会充满竞争,竞争的手段除了收费标准外,主要方式就是提高信息的针对性和有用性。提高信息针对性和有用性的实际目的,就是用信息的个性化服务挤掉广而告之。只向需要某种信息的人提供该种信息,而不要让那些不需要这种信息的人受到该种信息的骚扰。
其实,未来的一家网上信息公司,就是今天的一家电视台或一家报社。电视台和报社,本质上就是信息厂商,他们通过收集信息和加工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信息服务。但由于他们是消费者的上帝,而消费者则是他们所提供信息的奴隶,再加上他们的信息是批量生产和批量传播,本来就没有针对性,本来就是广而告之,这些都为传统媒体在信息中塞广告提供 了方便和可能,也正因为如此,在传统媒体中逐步形成了以收购和倒卖眼球为生的经营模式,即信息免费,眼球收费。
综上所述,至少有以下几种因素,使现行网络公司的眼球经销模式难以为生:
其一,信息主体多元化,导致注意力资源分散化。在网络时代,大家都用种种方式竞相吸引眼球,必会导致注意力资源分散化,进而导致眼球贬值,贬值的结果是,大部分网络公司的广告收入不足以维持其生存,收购和倒卖眼球,难以成为网络公司的经营之道和生存根本。
其二,信息分类的细化,使信息消费者在获取信息时能少走弯路,一开始就能直奔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将自己所不需要的信息统统排斥在搜寻过程和视野之外,需要什么信息的人即会找到什么信息。结果,信息的细分挤掉了广而告之。
其三,在网络时代,信息生产者与信息消费者之间的位置会发生调换。信息生产者由昔日的上帝变成了信息消费者的雇员,而信息消费者则由信息的奴仆变成了信息的主人。在网络时代,不再是生产者编什么,传播什么,消费者就被动地接受什么;而是消费者需要什么,生产者就编什么,传播什么。结果,消费者不需要的信息自然会被拒之门外,昔日广而告之的信息,在网络时代不再会对消费者形成骚扰。
于是,无偿提供信息以吸引眼球,有偿转让眼球以赚取广告费的经营模式走不通了。怎么办?这使我们的网络公司由倒卖眼球转向倒卖信息,由信息的无偿服务转向信息的有偿服务。
靠倒卖眼球没有出路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所谓免费信息或免费服务,实际上是不会存在的,只不过人们不是用金钱付费,而是用时间付费。
新闻节目也好,评说节目也好,娱乐节目也好,其内容和信息,或是花费了高额成本制作的,或是付出了大量费用买来的。观众在消费这些信息时的确没有付费,但他们付出了额外的时间,即看广告的时间。你要看一个小时的电视剧吗?对不起,请你拿出20分钟看看片头、片尾的广告;正是通过这个办法,电视台收购了千万双眼球。这些眼球就构成了电视台的资源。为开发这些资源,专门成立一个广告部。其职能就是向厂家推销眼球。那些支付高额广告的广告主向电视台买什么?买眼球!在电视台收购和倒卖眼球的背后,则是数千万人宝贵的时间,成了电视台向厂家赚取广告费的本钱。
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或者人们大量失业的情况下,人们的时间不值钱,人们有的是时间看广告,尽管这广告对自己毫无用处。经济越发达,人们的知识层次越高,其时间价值也就越大。于是,整个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希望用金钱买信息,而不是用时间换信息。
较多的人愿意用金钱买信息而不愿用时间换信息,为网络公司的经营引出了两种思路:
凡是有购买能力和购买意向的人,都是时间价值相对较高的人,至少不是那些无所事事,因而时间也不值钱的人。这些人都会从那些信息的针对性强,有用性高的网站买信息,而不会拿自己的宝贵时间从那些公共信息网站去换信息,换句话说,他们决不愿将自己的宝贵时间交给网络公司,让网络公司拿去换取广告收入。这时继续在那些公共信息网站或其他媒体用时间换信息的受众,恰恰是那些时间不值钱从而也没有什么购买能力的人。也就是说,真正有购买能力的人将纷纷从广告的 受众中逃走,而继续滞留在这个群体中的是那些没有什么购买能力的人。对这些人做广告也没有什么经济意义。许多所谓的大众媒体,包括现在的门户网站,虽然仍有不少眼球,这些眼球恰恰是那些没有购买力的眼球。这就会使网络公司的眼球资源更加不值钱,靠倒卖眼球更加没有出路。
越来越多 的人愿意用金钱买信息而不是用时间换信息,说明网络公司通过卖信息取得收入具有广阔的空间,通过信息的个性化服务和增值服务以获取收入,将会成为越来越多的网络公司的经营模式。在这种经营模式下,人们的眼球将不再是网络公司换取广告收入的资源,而是网络公司经营服务的对象。只要是对网民有用的信息;只要这种信息能帮助他们立即找到自己所需要的购买对象;只要这种服务能为网民大大节省漫天搜寻的时间;只要这种信息能帮助网民节省采购成本或增加投资效益,他们都是愿意付费的。所以,网络公司的信息只能是免费的,收费就不会有人看,这只是暂时现象,不代表网络商务的未来。网络经济本质上是信息经济而不是眼球经济。网络公司的前途在于提供更加有特色,更加个性化,从而对用户更加有用的信息,并通过这种信息的提供获得自己的收益,而不是收购更多的眼球,通过倒卖眼球赚取广告费。
随着网上分类信息加工公司的大量涌现;随着信息分类的更加细化;随着信息产品由批量生产转向定向制作,广告将会变得非常非常的具有针对性,而这种非常非常具有针对性的广告,也就会具有传统广告那种广而告之的特征。正像一个图书馆,有关“三九胃泰”的书就不是摆在图书馆的大门口,而是摆放在医药类书房中;在医药类书房中,又摆放在中药类书架;在中药类书架中又摆在胃药分架;在胃药分架中,又摆在广东省药品一格。有胃病的人需要买“三九胃泰”的书,可以直奔中药书架内的胃药分架,从中很快就能找到“三九胃泰”。“三九胃泰”一书由三九集团编,对三九集团来讲,它是宣传品,是广告,但有关三九胃泰的信息只是在胃药需求者,而且是中药胃药的需求者中发布。对这样的信息接受者来讲,与其接受三九集团的广告,成为其广告的宣传对象,不如说在消费有关胃药的信息,在满足有关胃药信息的需求,他也不是一般的广告受众,而是胃病中药信息的搜寻主体。于是,广告受众与信息搜寻主体合而为一,广告受众与产品购买主体合而为一。如果我们把这种信息发布也称为广告,则它是对需求者有用的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