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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解决的问题 怎样申请专利?

提问者:河男俊子    回答:2  浏览次数:333   悬赏分  悬赏分:10 
提问时间: 2004-10-17 18:47:16

我一哥们,搞一样东西,挺神秘,就会怎样申请专利?我也不知道,只好求助大家

 正式答案 答案
 回答者:不打台独不解甲  级别:学长(2004-10-17 18:55:52)

      申请专利可是个好事,弄好要发在财。
  申请人在确定自己的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之后,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提出申请。当面递交或挂号邮寄专利申请文件均可。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时,应提交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以省略)、说明书摘要、摘要附图(有些发明专利可省略)各一式两份,上述各申请文件均须打印成规范文本,文字和附图均应为黑色。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提交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图或照片各一式两份,必要时可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正式受理专利申请之日为专利申请日。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申请专利,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办专利申请。


 其他回答

 回答者:天才   级别:神机真人 (2004-10-17 19:02:54)

申请专利须知----怎样申请专利----专利权的终止
申请专利须知
本须知依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整理。是申请专利阶段最基本要求。专利申请文件撰写原则及申请被受理后的未尽事宜,应以《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
一、三种不同类型专利的定义:
1.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二、申请专利所需文件及要求:
(一)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含邮政编码)以及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是指:
1.申请人的国籍;申请人是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其总部所在地的国家。
2.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注明的有关事项。申请人为两人以上或单位申请,而未委托代理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为代表人,并注明联系人姓名、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3.分案专利申请(已驳回、撤回或视为撤回的申请,不能提出分案申请)类型应与原案申请一致,并注明原案申请号、申请日,否则,不按分案申请处理。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请求书中注明在先申请的申请国别、申请日、申请号,并应于在先申请日起一年内提交。
4.申请文件清单。
5.附加文件清单。
6.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7.确有特殊要求的其它事项。
(二)说明书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

(三)权利要求书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四)说明书附图
说明书附图是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文件。发明专利申请如有必要也应当提交附图。附图应当使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不得涂改或易被涂擦。

(五)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
发明、实用新型应当提交申请所公开内容概要的说明书摘要(限300字),有附图的还应提交说明书摘要附图。

(六)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必要时应有简要说明。
三、提交专利申请文件
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订的统一表格,使用计算机中文打字或者印刷(包括表格中文字),一式两份。
四、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可能采用到专利局或专利局设在各地的九个代办处办理当面递交或以邮寄方式寄交。
1.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的必须按照专利法的要求以挂号信函方式邮寄,保存好挂号凭证。以非挂号信函方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查询。
2.以包裹形式邮寄申请文件的,专利局将不予受理。
3.根据细则第119条规定,以邮寄方式递交专利申请的,每封挂号信函只能邮寄同一件专利申请的文件。
怎 样 申 请 专 利
1. 专利的一般原则

  ① .请求原则:必须有人提出专利申请,专利局方能受理;

  ② .书面原则:提交的各种手续,应以书面的形式办理;并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申请文件必须参照专利局规定的统 一格式的表格.

  ③ .先申请原则: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人.

   ④ .优先权原则:指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但没授予专利权),又向专利局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享有本国优先权.

   ⑤.单一性原则:不允许将两项不同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放在同一件专利申请中,也不允许将一种产品的两项外观设计或者两种以上产品的外观设计放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   但下列情况可以放在一件专利申请中提出:A.一种产品及制造该产品的方法; B.一种产品及制造该产品的模具;C.两种必须相互配套才能使用的产品;D.属于总的技术构思下的几项技术上关联的产品或一种产品有不同的几个实施方案.
2.申请专利需要递交的文件(文件必须参照专利局规定的统一表格样式)
① .申请发明专利所需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有附图的可同时提交说明书附图和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②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所需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摘要附图。以上文件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③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所需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一式两份;外观设计图或照片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应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或照片各两份;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要求减缓各种专利费用的可同时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二份。

以上文件必须是打印文字(采用4、小4或5号字的宋体、仿宋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一定要清晰;纸张为A4的打印纸或复印纸;文章版心位置:距纸张的上边和左边留有2.5厘米的边距,距右边和下边留有1.5厘米的边距),并且一律采用专利局规定的表格格式。如需要表格及专利申请实例样本。
3.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
A.请求书的撰写:按照表格的内容及提示填写。

  B.说明书的撰写:按照发明或实用新型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创造的目的、技术方案、有益效果、结合附图做进一步说明、具体实施方式这些步骤逐一进行论述。   

  C.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应以说明书为依据,分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当有多项权利要求时,应以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一般情况下第1项权利要求即为独立权利要求,余下为从属权利要求,需要对独立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做进一步限定的,即为从属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通常分前序部分和特征部分。a.前序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主题名称以及与现有技术共有的必要技术特征;b.特征部分,使用“其特征是......”或类似的用语,写明区别于现有技术的独到技术特征。前序部分与特征部分一起,构成了该专利申请要求保护的范围。

  从属权利要求的撰写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a.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b.限定部分:写明要求保护的附加技术特征。

  D.说明书附图的绘制。实用新型专利必须要有附图;发明专利一般有附图,但如果仅用文字就足以清楚、完整地描述技术方案的,可以没有附图。

附图可以采用多种形式:a.对于机械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采用各种视图反映产品的形状和结构。b.对于电器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是电路图、框图、示意图;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创造可以用化学结构式作为附图;d.对于方法发明,附图可以是表示该方法各步骤的工艺流程图。   附图的要求:a.附图应当符合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即应当使用绘图工具(或电 脑绘图),用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均匀清晰,图面不着色,图周围不加框线,不要使用铅笔圆株笔绘制,但附图不用标注比例和尺寸数据。b.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当保证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并符合照相制版的要求;c.同一专利申请的几幅附图,可以绘制在同一张专用格式的纸上,并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编号,用“图××”的形式来表示。d.同一专利申请有多页附图的,应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写页码;e.同一专利申请中使用的附图标记必须前后一致,在说明书中未提及的标记不得在附图中出现;f.附图中除必要的词语外,不应当含有其它注释。

E.说明书摘要的撰写:a.摘要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属的技术领域、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主要技术特征和用途。对申请实用新型的产品应写出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的特征。不应写成广告或单纯产品的功能介绍;b.摘要不应加标题,可以连续书写;c对于化学领域的发明,摘要可以包括申请的化学式中最能说明发明特点的一个化学式。摘要也可以包括数学式或反应式。d.摘要不用分段,全文不得超过200字。

F.摘要附图的绘制:对于说明书中有附图的,应单独提交一幅从说明书附图中选出的、最能说明技术特征的一个附图,来作为摘要附图,附图的大小和清晰度应保证在该图缩小到4×6厘米时,仍能清晰地分辨出图中的各个细节。
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无形财产权,期限届满,权利便依法终止。同时更多的专利权由于专利权人不愿维持,或者主动放弃而在期限届满前可能终止。专利权终止以后,受该项专利权保护的发明创造便成为全社会的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的利用。专利权终止的情况主要有下列三种。

1.期限届满终止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长起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

专利权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2.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终止
专利局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补缴本年度的年费及滞纳金后,专利权人在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本年度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因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终止的,处滞纳期满起两个月内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专利局不再另行通知专利权人。
因未缴纳专利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不得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7条第2款的规定办理恢复权利上手续,但因不可抗力耽误缴费导致专利权终止的除外。
3.主动放弃专利权
专利权人自愿将其发明创造贡献给全社会,可以提出声明主动放弃专利权。放弃专利权的,应当使用专利局统一制定的表格书面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
放弃专利权只允许放弃全部专利权,不允许放弃部分专利权。一件专利有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时,放弃专利权应当取得全体专利权人的同意,并在声明或其它文件上签章。两名以上的专利权人中,有一个或者部分专利权人要求放弃专利权的,应当通过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改变专利权人。
放弃专利权的声明批准以后,专利局将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该声明自登记、公告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