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点管理软件>管理资料>国有蒙城县水泥厂的国有资产真的为零为负吗? 收藏此页
  近日笔者从旧书地摊上,偶然发现一本似曾相识的小册子,仔细一看,原来是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原为安徽省社会科学院研究人员)、经济学博士研究生李正图执笔,以安徽省社会科学院名誉非正式发表的《安徽省蒙城县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企业成长分析》。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上面居然有本人的名字和照片(还有著名经济学家邱晓华以及国务院领导汪洋等人的照片)!本人什么时候参加过撰写这本小册子的课题组了?我的照片(1998年参加合肥地区经济学界第八次季度交流会时所摄)与这个课题组有什么关系?

  本人认为更为严重的问题在于:这个小册子所论述的主要观点,是笔者根本不能认同的,根本错误的,谈何参与小册子的撰写?笔者是一个自由职业者,一个咨询人员,为了维护自己的理论信誉和个人信用,笔者不得不撰写本文,不得不与李正图商榷一、二。

  笔者在本文中,要与李正图商榷的主要问题是:小册子不断论证国有蒙城县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这是真的吗?

  笔者认为非也。但李正图却言之凿凿,不厌其烦地在小册子中宣讲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

  在小册子P63面,执笔人李正图借国有蒙城水泥厂原厂长刘永申之口(也可以说是刘永申借李正图之笔)说,国有蒙城水泥厂“两条生产线的改造和扩建,国家没有注入一分钱资本金,因此,和改造、扩建前一样,我厂的国有资产仍然是零或负数”。

  在小册子P59面,执笔人李正图说万佛塔水泥公司拥有优良资产,说由万佛塔公司“租赁”的国有蒙城水泥厂只有破产残值。破产残值?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呢?这个“破产残值”属于国有资产呢?还是属于其他性质的资产呢?

  李正图一会儿说国有蒙城水泥厂只有“破产残值”,一会儿又说万佛塔公司“先租后股”的实践,“激活了6,000多万元国有资产”(P56),还有P44面说,国有蒙城水泥厂和万佛塔公司的“资本扩张具有强劲的爆发力”。并进一步在P45面说,国有蒙城水泥厂和万佛塔公司“这种资本品强劲的扩张能力和贡献能力正是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具体体现。”

  李正图一会儿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不仅为零,而且是负数,一会儿又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成绩来自不易,“浸透了国有蒙城水泥厂全体干部和职工的汗水和心血”(P20)。国有蒙城水泥厂的成绩中既然浸透了该厂全体干部和职工的汗水和心血,怎么能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呢?再者说了,既然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那李正图为什么还要在小册子的多处刊登国有蒙城水泥厂历年所获荣誉证书(见P10与P11之间、P20与P21之间、P52与P53之间、P100与P101之间、P106与P107之间的插页)并以此来为国有蒙城水泥厂原厂长刘永申歌功颂德呢?这些证书中的很大一部分可以肯定地说都是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无形资产。另外,P127至P134面中,李正图所列举的刘永申“历年个人获奖情况”、“历年单位获奖情况”以及“历年新闻发稿”,只要是1998年1月以前的,应该说全部都是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无形资产,怎么能统统写进《安徽省蒙城县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企业成长分析》之中去呢?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主要是一家私人企业呀。也就是说,既然是万佛塔水泥公司成长分析,干嘛要分析那么多国有蒙城水泥厂的事迹呢?

  李正图反复  辩解: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那么李正图为什么还要在小册子P37面强调:“扩建、技改20万吨的成功,是国有蒙城水泥厂的成功,是蒙城县委、县政府的成功,也是银行(一定是国有商业银行,笔者加)的成功,更是企业(国有蒙城水泥厂,笔者加)员工的成功,其意义是非常重大的。”既然如此,怎么能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呢?李正图还在小册子P38面说,如果筹措不到流动资金、建设资金,“国家一个很好的税源没有了,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没有了”。既然是“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其国有资产怎么会为零为负呢?

  还有,当国有蒙城水泥厂资金遇到困难时,刘永申好多情况下总是以国企厂长的身份找政府解决或担保(P24、P38)。这种解决或担保所产生的价值难道就不构成国有资产了吗?没有国有企业的身份,政府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支持刘永申当厂长的国有蒙城水泥厂吗?

  更进一步来说,国有资产与国有净资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即使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净资产为零为负,也不意味着它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难道国有蒙城水泥厂多年来取得的各种荣誉就不构成国有资产了吗?难道国有商业银行的债权就不构成国有资产了吗?从这个角度来说,P18面所附蒙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蒙国资字[1997]第11号)所说“根据以上情况你厂参股国有资产为零”也不完全正确。即使国有净资产为零为负的国企,它仍有投资创办新企业的可能或能力。P19面所说的19名中层以上干部以承债的方式成为万佛塔公司的大股东,那为什么拥有那么多国有资产的国有蒙城水泥厂,就不能成为万佛塔公司的股东呢?不公平嘛。当然也不公正。

  既然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那它的两条生产线算是什么资产呢?难道可以算作是万佛塔公司的法人资产吗?可万佛塔公司只是在租赁(先不说租赁是否合法、合理)国有蒙城水泥厂的两条生产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呀。难道说租赁来的国有资产就算是万佛塔公司的法人资产了吗?小册子后面附有“万佛塔公司厂区一角”的图片,图片上显示的是显然是国有蒙城水泥厂的两条生产线,可文字介绍偏偏说是万佛塔公司拥有的资产。文字介绍说,公司占地多少多少亩,年生产能力多少多少吨。不是租赁吗?怎么能说是公司占地呢?万佛塔公司有地吗?这个地显然是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地呀。怎么转眼间就变成了万佛塔公司的地了呢?

  李正图在小册子的前言部分说:这家企业十几年走过了不平凡的路,现在看来是十分成功的(P2)。那么笔者想问:“这家企业”指的是哪家企业呢?显然是国有蒙城水泥厂,因为只有国有蒙城水泥厂才会有十几年的历史(万佛塔公司1998年1月才成立呀)。既然国有蒙城水泥厂走过了许多不平凡的路,是十分成功的,怎么能说它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呢?

  李正图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他在小册子P54面说出了完全相左的话儿:“从这家企业改革、改造、改制和加强管理的十几年实践来看,万佛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较之国有蒙城水泥厂,已经表现出强大的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能力和潜力”。一会儿说国有蒙城水泥厂十几年来十分成功,一会儿又说它没有万佛塔公司有能力和潜力,我想他的根本思想还是想“证明”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吧。

  李正图一会儿说万佛塔公司租赁国有蒙城水泥厂两条生产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一会儿又说万佛塔公司“接手”国有蒙城水泥厂两条生产线的生产经营业务(P53),P112面还说万佛塔水泥有限公司是在“运作”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固定资产设备。什么叫“接手”?什么又叫“运作”?既然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  产为零为负了,万佛塔公司还去接手、运作什么呢?

  李正图在P53面还说:万佛塔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接手经营后,保证了原两条生产线有效资产的保值增值,本身就是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贡献。不是说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吗?哪来的“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贡献”呢?

  李正图一边说国有蒙城水泥厂没有国有资产了,一边却从面上批评全国的国有中小企业中有不少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他在P20面如是说:“从更高层次上来看,即就全国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的情况来看,我们的许多类似的国有中小企业或者因投资失误而导致建设资金付诸东流,或者因‘肥了和尚瘦了庙’的缘故而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看呀,李正图对其他国有中小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看得很清楚,而对国有蒙城水泥厂国有资产可能流失或正在流失的情况却视而不见!一种合理的解释:他不想看见,不愿看见!

  李正图一直认为国有蒙城水泥厂欠工商银行蒙城县支行的巨额贷款本息是“拨改贷”贷款和国有资本金的统一体。他说:“这种‘拨改贷’贷款一方面在国有企业中履行国有资本金的职能,另一方面又要企业对银行承担还贷付息的义务。”(P33)李正图还说:“‘拨改贷’贷款是国家投资政策和金融政策改革的产物,其特点是既履行国有资本金的职能又充当银行贷款的职能。”(P41)那么笔者不禁要问:这样的“拨改贷”贷款到底算什么呢?如果是国有资本金,那就根本不能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而如果算是银行贷款,那就理当还本付息,而不应鼓动刘永申千方百计地去实施国有蒙城水泥厂的破产计划(国有蒙城水泥厂于2000年3月16日进入破产程序),而是应鼓励刘永申把国有蒙城水泥厂好好经营下去,创造条件向银行还本付息。一旦还本付息了,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也许就会有点依据了。李正图把刘永申的企业家才能吹上了天,那这位企业家为什么不向工商银行还本付息呢?

  李正图在小册子中不惜笔墨,写下了很多颂扬刘永申企业家才能的话儿,但却又说刘永申“一次次把这家企业(不知哪家企业)救活了”(P19),“一次次从死亡线上挽救了”企业(P101),“一次次闯过生死关”(P101)。既然如此有能力的一个企业家,救活了之后企业为什么不能可持续发展呢?为什么还要一次次地救呢?那显然,救活之后快死了,然后又救。不停地救,不停地死。不停地死,又不停地救!更何况,在“救”的过程中,政府还在不停地为其融资、担保,而这种政府融资、政府担保,在李正图看来是一文不值的,不然为什么老说国有蒙城水泥厂的国有资产为零为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