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点管理软件>管理资料>“市场换技术”是十分有限的 收藏此页
据报道,韩国正打算立法限制因国外企业投资和并购而导致的技术外流。而韩国驻沪领事馆官员在接受相关采访时断然予以否认。自然的,外交官讲话都是十分谨慎的,更何况制定这类法律在韩国还处于酝酿阶段。实际上,几乎所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但不同国家对技术外流的范围和技术秘密的时效性有不尽相同的界定。
在并购行为中持有先进技术的一方不可以不考虑本企业的技术价值,当一方将企业出售给另一方时它也附带地将技术产品卖给了对方。因此,这种并购活动本身含有知识产权交易的成分。
如果制定专门法律来限制因国外企业并购本国企业而导致的技术外流,也只能限制为数不多的并购活动。通常说来,像韩国这样的国家只有一些大企业才掌握了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尖端技术,除非有特殊困难,这些企业不会轻易放弃自己的技术优势。即便中国企业因并购韩国企业而获得了某项中国所没有的技术,这项技术往往要么是国际上已经落后的技术,要么是花了高昂的价格买来的,它应属于知识产权范围,根本不属于“偷技术”。
毫无疑问,所有掌握高新技术的国家和地区都不大可能允许将自己独有的技术轻易转让。如,德国和法国都制定了专门的研究与技术信息保护法,即便是对实验室也进行了保密等级分类,并暗中进行监控。
十几年前,当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与上汽进行合资时,在中国生产的车型是早已淘汰的车型,生产发动机的技术也是在国际上落伍的技术,向中方转让这种过时的技术不但不会影响德方的技术优势,而且还能从中赚一笔钱,这何乐而不为呢?
从根本上讲,中国的企业要逐步整合自己的研发力量,加大研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在获得技术转让后也要尽可能加以改进。日本的企业就曾经过引进、消化、改进和自主研发的技术发展之路。这一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市场换技术”是不会持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