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点管理软件>管理资料>北京市<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发布具体时间? 收藏此页
提问:ysjzz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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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的问题 北京市<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发布具体时间?
提问时间: 2006-03-28 10:21:58   
最佳答案 
回答:风之情人
级别:学姐
3月29日 15:36
《北京市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及京密弓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于199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市政府颁布了《北京市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体采矿开支利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力法》;市环保局还颁布了《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通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京环保法字[1995]226号

签发人:赵以忻、崔述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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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工商局:

为加强对从事饮食(含宾馆)、食品加工业排放含油废水及对废油脂收集、加工处理的一切企业的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经市环境保护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研究通过《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现予发布。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附:《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关于排放废水中油脂管理的规定

一、为防治本市饮食、食品加工行业废油脂排放、收集、加工处理过程对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饮食(含宾馆)、食品加工排放含油脂的废水及对废油脂进行收集、加工、处理的一切企业(含个体经营者,以下简称企业),均须执行本规定。
三、凡排放含油脂废水的企业,应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油脂排放量。对必须随废水排放的,须设置隔油装置,将废水中油脂有效地分离,使废水中油脂含量达到《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后再将废水排出。
四、隔油装置中积聚的废油脂须及时清出,回收和进行无害化处理。没有回收处理能力的企业,必须将其送至经市环保局批准,并发给验收合格证的加工点进行加工处理。禁止随意丢弃、直接排入下水道或转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废油脂加工点。
五、从事废油脂收集、贮存、加工、处理的企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其污染防治措施必须经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不合格,该收集、处理及加工设备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领取营业执照后开业前,须到所在地的区县环保局办理污染源申报登记手续;
3.对产生的烟尘、噪声、异味采取治理措施,防止污染扰民;
4.对废水、废渣不得随意倾倒、污染环境。
六、设立从事加工处理的企业和增加废油脂加工处理项目的企业,在申请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市环保局批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核登记和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要求就污染及防治污染情况作出说明。
七、市区县环保部门对废油脂排放、收集、加工处理的企业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坚决取缔那些没有污染防治能力,黑烟、异味严重,随意倾倒废水、废渣的废油脂加工点。
八、加强公众监督,鼓励一切单位和个人对不按规定排放油脂和收集、加工、处理废油脂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九、市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环保局对违反本规定的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十、本规定由北京市环保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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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风之情人的精彩解答